院党委“三·四·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时间:2014年03月18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旅发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加快适应学院转为高职院校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促进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开展。3月10日,院党委组织全院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召开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会议首先学习讨论了《中共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党委办公室就《实施细则》当中的有关关键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随后,院党委书记吴卓让对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做到三个注意、强化四个细节、注重六个程序” 的明确要求,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不减步骤、不少环节。

一、做到三个注意。一是注意明确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的发展工作,党委办公室要抓好全院党员发展的全局性统筹安排,协调监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注意两个区别。各党支部要注意区分好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注意区分好培养对象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三是注意发展的学生党员必须是团员且通过党校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对宗教信仰具有浓烈情感的一般不发展为党员;民主党派人士可以申请加入党的组织,但加入党的组织的党员不可申请加入民主党派;预备党员的转正大会,表决人数应是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

二、强化四个细节。一是强化入党申请书的完整规范。入党申请书应该包括入党申请人的成长历程、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自己的政治观点和立场、入党的态度和决心、行为要求及打算,要具有时代感。二是强化思想汇报的撰写。思想汇报的撰写注意时间连贯性、先后顺序性,体现出时代痕迹。三是强化“两表一书”的规范填写。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在培养教育的同时,指导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四是强化三个时间节点。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必须经过至少一年的教育考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必须满一年的预备期才能申请转正,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可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延长预备期满仍然不具备转正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可再延长预备期。

三、注重六个程序。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程序要求,规范发展步骤,严格遵循提出入党申请、培养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六个程序步骤。同时认真抓好各个程序中相关环节的工作落实,突出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及时确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和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做好整治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高度重视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公示和转为正式党员以前的公示。

这次培训会,是近年来就发展党员工作的专题培训会。既体现了学院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让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了抓手、有了目标、有了依据、有了规范,必将促进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学院党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网友评论